您当前所在位置: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综合信息 通知公告 工作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2011年科协信息报送要点》和《2011年全省科协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来源: 河南省科协 时间: 2011-05-24

关于印发《2011年科协信息报送要点》和《2011年全省科协系统信息工作
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豫科协文【2011】35号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县(市、区)科协,各高校科协,各企业科协,省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1年科协信息报送要点》和《2011年全省科协系统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省科协信息一律实行网上报送,电子信箱:hnskxnba@163.com;联系人:蒋云鹏、马玉宝、郭辉;联系电话:0371—65708038,65707525。
 
                                          2011年5月13日
 
 
主题词:信息工作  工作要点  考核  通知
 
 
 
附件1:
2011年科协信息报送要点
 
    按照省科协党组要求和省科协七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拟定如下信息报送要点。
    1.反映省领导、中国科协领导、省科协领导、有关厅局委和省辖市主要领导在调查研究、指导科协工作中的有关指示、要求及落实情况。
    2.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科协重要决策过程中的思路、部署、措施及工作成效。
    3.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在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开展的主要工作、重大举措及突出成效。
    4.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推动科技自主创新而开展的学术交流、决策咨询、科技服务等活动。
    5.反映各单位、各部门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的决策咨询成果、建议以及调研调查活动。
    6.反映各单位、各部门落实省科协重点工作的主要措施、实施进度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7.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在“十二五”期间的工作规划、创新思路、拟开展的主要工作,以及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当地“十二五”规划的重大举措。
    8.反映“三创一带”活动开展五年来的主要成效、推动活动开展的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等。
    9.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在“三讲一比”活动中采取的好做法、好措施、取得的好成效,以及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优秀企业科协。
    10.反映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省政府和中国科协战略合作协议采取的各项措施和开展的各项工作,以及院士专家工作站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做出的卓有成效的工作。
    11.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学术交流和实施重点学术活动项目中的创新思路、主要举措、工作成效等。
    12.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在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和主要工作成效。
    13.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在服务科技工作者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的动态信息和典型经验,以及组织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14.反映本地区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事迹,特别是华豫科技精英奖、河南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的先进事迹和光辉业绩。
    15.反映各地科协在全国科普日、学术活动月、科协会员日等重大主题活动中开展的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的工作。
    16.反映街道社区科普组织在提高进城务工农民和城镇居民科学素质方面所做的有效工作。
    17.反映在科普示范体系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基层科协组织,以及优秀社区科普组织、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的先进事迹。
    18.反映中国科协七大以来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基层科协在加强组织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等。
    19.配合中国科协八大的召开,反映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基层科协负责人和大力支持基层科协工作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典型事迹。
    20.反映企业、高校、开发区、非公企业、社区和乡镇科协基层组织的发展状况和工作成效。
    21.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在事业发展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等。
    22.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围绕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开展的丰富多彩的大型纪念活动。
    23.反映各单位、各部门以创先争优活动、“五好三争”活动为载体,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
 
 
附件2:
2011年全省科协系统信息报送工作
考核奖励办法
 
    为加强2011年全省科协系统信息报送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周期
    2011年4月1日—2012年3月31日。省科协信息中心每季度在网站上通报一次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年终进行总通报;对年度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省科协名义进行表彰奖励。
    二、量化指标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每月报送信息3条以上,各省辖市科协每月报送信息5条以上,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每月报送信息2条以上,省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每月报送信息2条以上,各县(市、区)科协每月报送信息1条以上。
    三、计分标准
    信息工作评比以计分为基础,参考其他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各单位、各部门每月达到量化指标规定条数的计10分(基本分),没有达到报送条数的计0分,超额部分每条加1分;所报信息被省科协网站或《信息摘报》采用,每条计5分;被中国科协、省委省政府采用,每条计10分。所报信息同时被省科协和上级部门采用,以最高计分为准,不重复计分。
    四、加、扣分规定
    (一)加分规定。所报信息经省领导或中国科协领导批示的,每条加40分;经省科协领导批示的,每条加20分。
    (二)扣分规定。所报信息失真、失误的,每条扣10分;紧急重要信息和约稿信息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的,每次扣10分。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对采用信息实行稿酬制度。所报信息被省科协网站采用,每条10元;被省科协《信息摘报》采用,每条20元;被中国科协、省委省政府采用,视信息质量每条20—200元。所报信息经省领导或中国科协领导批示的,每条奖励300元;经省科协领导批示的,每条奖励200元。所报信息同时被省科协和上级部门采用,以最高稿酬为准,不重复奖励。稿酬及编辑费每季度发放一次。
    (二)处罚办法。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取消年度评先资格;信息员年终考评时,不列入优秀等级评定。因信息失真、迟报等原因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六、报送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管信息工作的负责人和1—2名信息工作人员。广大信息工作人员要本着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则报送信息,重要信息尽可能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报送;所报信息须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文责自负。
 
 

供稿人:河南省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