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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 河南省科协 时间: 2011-08-09

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科协、素质办:
    2006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及广大科普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在促进我省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加快创新型河南建设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发动力,鼓励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科协决定,联合对2006年以来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加强监督,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
    2.坚持以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实绩和社会成效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评选推荐过程中,要重点考虑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区和科研、企业、服务等工作领域。
    二、评选程序
    1.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科协9个部门负责《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共同组成评选表彰工作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和审核。工作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2.各省辖市由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选推荐工作。各成员单位由其负责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有关处室负责评选推荐工作。
    3.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被推荐的先进集体需由其上一级主管单位公示,被推荐的先进个人需在其所在单位公示。
    4.各省辖市和各成员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进行等额推荐,经相关机构审核同意后,报送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各省辖市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系统分送相关部门审核。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名单进行会审后,在“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等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9部门联合实施表彰并公布表彰名单。
    三、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1.全省各地、各部门以及各类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2.重点表彰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者,不评选副厅(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局)级及以上单位和干部,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处级干部比例原则上控制在20%以内。
    (二)名额分配
    拟表彰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14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和附件2)。
    四、评选条件
    (一)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大力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
    2.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总体部署,紧扣“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主题,推动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面向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开展科学素质工作,在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学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组织实施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3.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作风民主、团结和谐、廉洁自律。单位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领导有力,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服务,全面完成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各项任务。
    (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
    2.热爱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积极投身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在《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中有创新性工作成果或为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广泛。
    3.具备求实创新、奉献拼搏、团结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中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连续从事《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3年以上。
    五、表彰方式
    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六、有关要求
    各推荐单位请务必于2011年8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推荐材料包括:《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3)和《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4),每份推荐表另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推荐的先进工作者需报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推荐表可到“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通知通告”栏目下载,网址为http://www.hast.net.cn,或到“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网站“文件通知”栏目下载,网址为http://www.hnkxsz.org.cn
  
    联 系 人:马素芹 张新华
    联系电话:0371-65707783,65702256
    电子信箱:hnskxszbgs@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53号省科协401室  450008
              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省辖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成员单位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4.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 南 省 农 业 厅

 

河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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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河南省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