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3年度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3年省科协本级预算的分配工作,以确保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的及时、有序开展,现将2013年度项目经费预算编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方法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省科协七届六次全委会的工作部署,以2013年省科协项目库为依据,并结合上一年度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开展工作的需要,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经费预算。
二、编制原则
(一)科学谋划、明确任务。各部室(单位)要切实把握省科协七届六次全委会的工作部署和自身的职能定位,确保所安排的项目符合科协事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和自身的工作职责,从而进一步提升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
(二)量力而行、务求实效。各部室(单位)要切实把握省科协项目经费的预算规模和自身工作任务的承载能力,确保项目经费的安排与省科协预算规模相匹配,从而进一步提升项目实施计划的可行性。
(三)严格标准、厉行节约。各部室(单位)要切实把握省科协公务接待、公车运行以及会议费用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严格控制上述费用的预算规模,确保项目经费预算不超标列支、不违规列支,从而进一步提升项目实施计划的规范性。
三、编制要求
(一)根据省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2013年各部室(单位)拟安排的项目,原则上要从省科协项目库中产生。入选重点工作的项目要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具体的实施内容及步骤。
(二)根据省财政厅2013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的相关要求,各部室(单位)项目经费预算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项目经费总额。其中,会议费总额(含公务接待)不得超过项目经费预算总额的20%。
(三)各部室(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填制《2013年度部门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表),经分管主席同意后,于1月25日前将上述申报表的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报送至计财部。
附表:2013年度部门项目经费预算表
联 系 人:刘继伟 唐廷斌
联系电话:6570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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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