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作风不仅是一场思想上的洗礼,也是一次制度机制上的变革。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中央就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在第一批活动中,各地各部门用制度的卡尺对违规行为进行约束,以规则的红线为灰色地带竖起围墙,废止了一些不适用的制度,制定了一批新的制度,完善了不少已有的制度。抓好第一批活动收尾工作,关键就是让这些制度富有旺盛的生命力,加紧释放出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决定了制度的生命长度。在建章立制过程中,有没有认真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以改革精神推进了各方面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了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那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中央作出统一规定之后,各地是否结合实际进行了细化,以既治“流行病”又治“地方病”?对那些当前的突出问题和需长远解决的问题,是否已作出制度安排,以既“堵风”又“防风”?在第一批活动的收尾阶段,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着力形成整体配套、严密完备的制度体系,以更好体现作风建设要求,体现机关管理和干部管理规律,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意愿。
制度建设关键是管用,要管用就必须务实,切合实际、便于操作。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空泛原则,不搞一刀切的统一要求,也不搞数量上的考核统计。在收尾阶段,各地各部门要着力增强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体现问题导向、对准突出问题,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要有重点、重质量、讲实效,不能一味追求数量,更不能为了好看而定制度,防止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这样形成的制度,才会产生实际的效力,既能直接遏制突出问题的再出现,又能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新滋生。
“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制度一经确立,就要以铁的纪律强化执行力、约束力。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破窗效应”。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才会产生倒逼机制,遏制和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助力清风正气的养成。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守规的带头人、执规的铁面人,用对制度的敬畏与遵从强化人们的规则意识,用不折不扣的执行树立制度威信、发挥制度威力。
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四风”问题往往是沉疴积弊,很难毕其功于一役。避免抓一抓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的现象,需要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让已经形成的制度科学有效运转起来,产生密切联系群众、弘扬优良作风的长效驱动力,我们就必定能凝聚奋力前行的强大正能量,把改革大业不断推向前进。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16日 0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