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协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河南省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财政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落实省政府与中国科协签署的《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共建协议》,大力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豫科协发〔2014〕48号)(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省科协、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河南省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计划”,评选出一批“河南省优秀科普示范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先进县(市、区)”,并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党政主要领导重视科普工作,每年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有健全的科普工作协调机构和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组织机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科普工作纳入党政领导机关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表彰、奖励范围,建立健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有健全的科普工作机构和稳定的科普工作队伍,科普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明显高于所在省辖市其它县市区的水平,省直管县(市)科普经费在同类县(市)中居领先水平,能充分利用辖区内科普资源与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实施共建共享;拥有已建成或在建与其人口数量和经济规模大体匹配的科普场所等科普基础设施,科普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积极创新科普工作手段,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及现代信息技术在科普工作信息化现代化建设中的叠加作用,使传统科普工作具有特色、形成品牌,并在提高公众科学素质,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县级科协领导重视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班子团结和谐、务实重干、勇于创新,科普工作社会认可度高,并能对科普工作的实施文案、图片、媒体报道等资料进行梳理汇总,形成科普工作资源包等成果,便于全省推广使用。
二、评选命名数量及名额分配
2014年,“河南省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含省直管县市)评选36个科普工作具有区域代表性和特色、对周边地区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县(市、区)为“河南省优秀科普示范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先进县(市、区)”(其中省直管县市4个)。对评选出的先进县(市、区)科协,省财政将按照2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支持。
省科协、省财政厅依据行政区划、人口数量、科普工作现状等情况等额分配各省辖市评选名额(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省辖市在辖区内的国家及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中择优推荐申报;各省直管县(市)依据推荐条件自愿申报,省科协、省财政厅从中择优确定予以支持。
三、评选程序
(一)自评申报(9月15日前)。1.省辖市按照条件及分配名额认真进行自评,根据辖区内县(市、区)科普工作开展情况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并对其严格审核把关,从中筛选出最优秀的县(市、区)进行复核。按照所分配名额提出本辖区内拟命名的初步意见。把拟命名建议向省辖市分管领导汇报,由领导负责召集有关单位参加的讨论会进行审核确定。并按要求由分管市领导签字把关。2.省直管县(市)科协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自评,并将本县(市)的科普工作暨公民素质建设工作与其他直管县(市)比较,确认本县(市)相关指标在省直管县(市)中居于领先水平,可经科协党组研究提出申报建议,然后向县(市)分管领导汇报,由领导召集相应的会议进行讨论审定并签字把关。
(二)整理上报(9月25日前)。申报单位按照推荐条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填制《河南省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推荐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表)。省直管县(市)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报送至省科协、省财政厅;县(市、区)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所在地省辖市科协、财政局。推荐表之外的其它材料可统一刻录成光盘报送。
(三)复核下达(9月30日前)。省科协、省财政厅对各省辖市科协、财政局上报材料进行抽查复核,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县(市、区),按照省辖市等额推荐的名额予以奖补资金的支持。省直管县(市)推荐材料审核工作由省科协、省财政厅具体负责,并在评选名额内择优确定奖补对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实施 “河南省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是省科协党组贯彻中国科协有关精神,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科普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省科协“八大”部署、促进科普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行动。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坚持标准。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科协、财政局要坚持标准,严格执行“三个一票否决”,一是科协没有独立建制、科普经费不达标的一票否决;二是有伪科学活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票否决;三是科协班子不和谐、不团结的一票否决,保证我省“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计划”顺利实施。
(三)强化责任。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分管(联系)科协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科协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可靠,符合要求;各省辖市科协在安排部署工作和推荐上报时须经分管(联系)科协工作的领导审查同意,同时在有关网站或媒体上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申报单位由省科协在有关网站或媒体上公示5天,无异议的命名表彰;坚决杜绝推荐程序和条件不符合规定、弄虚作假现象。在申报推荐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核销名额,并取消该申报单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同时对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通报批评。
(四)专款专用。根据《河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河南省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不得安排项目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基层科协改善科普条件、完善科普功能和开展科普活动等支出。不得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和个人奖金支出;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支出;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支出;与基层科普活动无关的其他支出。
(五)严格监管。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科协、财政局要强化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实行全程监管和动态管理;年底,省科协、省财政厅将按照预算对奖补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将取消申报单位今后三年内申报资格并取消或核减该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的推荐名额。
六、材料报送
请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于2014年9月25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至省科协。推荐申报材料以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科协、财政局联合签发的正式函的形式报送。推荐申报材料要求签章齐全,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文本。其中,书面材料一律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推荐表电子文本到省科协网站(www.hast.net.cn)下载。
省科协联系方式:
科 普 部:孔德杰 电话:0371-65707550
电子信箱:henankepu@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53号省科技馆1号楼
邮政编码:450008
省财政厅联系方式:
教科文处:李旭 电话:0371-65808626
附件:1.2014年河南省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推荐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先进县(市、区)推荐表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河南省财政厅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