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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和检查验收2014年度河南省科普示范乡(镇)的通知

来源: 河南省科协 时间: 2014-11-06

 

关于组织申报和检查验收2014年度

河南省科普示范乡(镇)的通知

 

豫科协发〔201462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示范体系建设,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努力发挥科普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今年,省科协继续开展命名省级科普示范乡(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按照《2014年河南省科普示范乡(镇)名额分配表》进行逐级申报(见附件1)。

二、检查程序和时间安排

201411101125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代表省科协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的申报单位,由省科协审定并命名。

三、检查依据和测评办法

   (一)检查依据

     《河南省科普示范乡(镇)标准(试行)》(见附件2)。

   (二)测评办法

     根据《河南省科普示范乡(镇)检查验收评估表》(附件3)进行测评打分。

四、材料报送

1.各有关县(市、区)科协填报《河南省科普示范(镇)达标登记表》(见附件4)。

2.创建工作总结材料(2000字左右)。

3.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填写《河南省科普示范乡(镇)检查验收评估表》并盖章。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于20141130日前,由各有关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科协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统一报送省科协科普部。

五、   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省辖市科协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2.扩大宣传,树立典型。在创建活动中,各地要注意总结经验,培养典型,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进行宣传,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影响,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人:赵德生

联系电话:0371-65709215

电子邮箱:kepubu2005@163.com

 

附件:1.2014年河南省科普示范乡(镇)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科普示范乡(镇)标准(试行)

3河南省科普示范乡(镇)检查验收评估表

4.河南省科普示范乡(镇)达标登记表

 

       

 

 

 河南省科协

                                         2014115

958_14116_4.达标登记表.doc

825_14116_3.验收评估表.doc

供稿人:河南省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