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人选的通知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科协发组字〔2014〕98号)和《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协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5〕1号)精神,河南省科协负责组织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省学会)开展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按照《河南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单位
各全省学会负责组织本学会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人选的推选工作,每个学会推选人选不超过2名。
二、推选范围
在河南省工作的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不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中国工程院还明确规定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中国工程院实行候选人单一渠道提名,即候选人本人只能接受院士(包括特别提名小组)或中国科协两者中的一种渠道提名至中国工程院,凡由院士(包括特别提名小组)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不再通过科协系统推选。
推选的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人选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应为195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推选条件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河南工作并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推选为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人选。凡2009年、2011年、2013年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5年停止1次工程院院士候选人资格。
具体标准和条件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查看《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
四、推选程序
各全省学会要严格按照省科协的通知要求,确定拟推选人选,经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填写《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人选提名书》(附件1)。
被推选人选须有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的结果。评议专家需填写《同行专家评议表》(附件2)。
五、推选要求
1.各全省学会要全面把握中央关于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开展推选工作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要严格按照工程院院士标准和条件推选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人选。
2.严格执行《河南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回避制度、投诉处理、保密制度、行为规范的规定。违反规定的,推选工作无效,并按照惩戒机制进行惩戒。
3.各全省学会要对提交的候选人人选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不实信息。
4.充分尊重全省学会的自主推选权,切实发挥学术团体第三方评价作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推选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推选工作的公正性。
六、其他事项
请各全省学会于2015年2月6日前将填写后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人选提名书》、《同行专家评议表》和推选报告报送至省科协组织人事部,逾期不予受理。相关表格可登录河南省科协网站(http://www.hast.net.cn)下载。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人选提名书》和《同行专家评议表》各一式20份,推选报告应包括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情况。
联系电话:0371—65707757 65707532
联 系 人:王宏亮 张惠安
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53号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附件: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人选提名书
2.同行专家评议表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