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林: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心环节,也是我国科技创新的薄弱环节。当前,我国正进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攻坚时期,应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要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切实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一是要以改革科研项目管理体制为突破口,推动技术创新向市场需求导向型为主转变。目前,我国财政支持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重要原因是许多成果研发不是以市场为导向,而是以发表论文、评职称或以完成科研项目为导向的,由此造成每年产生很多科研成果,但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针对这种情况,要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提高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效率,应将过去供给型导向为主的支持技术创新方式倒过来,除基础研究、前沿性和战略性研究科研项目外,绝大多数直接面向产业化应用技术研发项目来源,要改为由企业提出需求并招标,高等院院校和科研单位通过竞标、政府给予配套支持的方式。在实施环节,对技术创新类科技计划,要建立企业牵头承担、产学研结合的方式。
二是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完善专利交易制度为抓手,推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科研成果产业化方式向技术转移、许可为主转变。改革开放以来,为弥补财政科研资金拨款不足,我国许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纷纷创办企业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这对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发生了积极作用。但要看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自办企业搞科技成果产业化,是我国科技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阶段性产物,现在,随着我国财政科研经费的大幅增加,这种方式必须改变。要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力度,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技术专利拍卖、使用许可付费和以技术要素参股分红等制度,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创造者、所有者的正当权益。要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要结合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建立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制。
三是以完善相关经济政策和金融服务为重点,促使科技成果转化向以经济手段和市场化融资为主转变。要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财政、税收、政府采购等激励、扶持政策体系。大力推进金融创新,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和风险资本市场,重点是引导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发展,推进股票发行向注册制转变。(作者系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