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综合信息 通知公告 工作通知公告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河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 河南省科协 时间: 2015-11-25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调动全社会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中国科协 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5〕85号)和《“河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精神,省科协、省财政厅决定联合实施2016年河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和“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计划”三个子计划构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
       省科协、省财政厅根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辖区人口数量和行政区划数量、科普工作绩效以及地方政府对“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经费配套情况等因素,参考2015年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表彰情况,确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参加2016年全国和河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
       2015年推荐参加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未获得表彰的项目,作为2016年河南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的优先表彰项目。
       二、推荐评选程序
       (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基层在项目储备中筛选---基层公示无异议后申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实地考察、审核并确定推荐项目和个人---公示无异议后对推荐项目和个人排序上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资格和材料审核---省科协、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省科协党组研究确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国科协、财政部评审和省级表彰奖补。
       (二)河南省“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申报单位自查申报——省辖市检查初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直管县(市)直接申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资格和材料审核---省科协、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省科协党组研究确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奖补。
       三、推荐评选标准
      各类项目的申报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创业创新热情,同时还要满足以下相关条件:
       (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项目
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必须于2013年1月1日前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并正常参加年检;农村科普示范基地须提供在2014年1月1日前成立的证明和责任监管单位证明材料;农村科普带头人在农村从事科普活动必须达到三年以上,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类项目推荐条件和范围的,只能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三类其中一类进行申报。科普示范社区要积极面向本社区居民开展科普工作满三年,原则上从已命名的省级科普示范社区中推荐。
       1.重点关注在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满足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科技需求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重点关注利用银行等金融资金,在发展农业产业化、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3.重点关注发展粮食生产,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4.重点推荐创新意识强、懂经营、善管理、素质高、沉得下、留得住的农民创新创业人才。
       5.重点关注已建立党组织并积极帮扶群众、带领群众依靠科技致富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以及农村党员科普带头人。
       6.重点关注已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技术协作网,能发挥科普惠农长效机制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
       7.鼓励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符合《“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规定条件的,作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申报。
       8.重点关注为推进人的城镇化开展科普服务的社区,科普工作卓有成效、弱势群体集中的老旧社区。
       9.重点关注科普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科普工作的社区。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和推动精准扶贫、科技扶贫,激发“造血”活力,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在所分配的名额中要推荐一个创新创业示范项目或精准扶贫项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项目,重点考虑近年来返乡的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创新创业先进典型;精准扶贫项目,重点考虑近三年来带动100人以上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带头人。
       (二)“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计划”项目
       一是突出科普信息化建设水平;二是围绕中心、开拓创新、助力创新驱动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新举措取得新成绩的县(市、区);三是对有财政配套资金的县(市、区)优先奖补;四是原则上要在全国和河南省科普示范县(市、区)中择优推荐;五是严格执行“三个一票否决”项,即:科协未独立建制、科普经费不达标(人均0.5元)、辖区内有伪科学活动、引发群体性事件,没有固定或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六是“先进县(市、区)”的示范期为3年,2014、2015年已经获得表彰的县(市、区)今年不再申报。
       上述三个子计划项目申报时均需填报相关综合评分表,综合评分达到80分以上方可推荐申报。(相关评分表见附件2)
       四、奖补标准
       获得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中国科协、财政部予以奖补。其中,“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奖补资金标准为20万元;先进农村科普带头人,奖补资金标准为5万元;“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先进科普示范社区,奖补资金标准为20万元;
       获得河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省科协、省财政厅予以奖补。其中,“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奖补资金标准为6万元;先进农村科普带头人,奖补资金标准为2万元; “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先进科普示范社区,奖补资金标准为4万元;“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计划”优秀科普示范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先进县(市、区),奖补资金标准为20万元。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1.电子邮件: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报送文件(扫描件或照片)、推荐名单(专家评审委员会、科协、财政部局综合确定分数排序)、汇总表,推荐工作总结,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表、综合评分表、项目预算表。
       2.纸质材料:
       (1)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正式报送文件。
包括推荐名单并注明推荐意见(专家评审委员会、科协、财政部门综合确定分数排序);推荐名单公示情况;要按公文报送要求,由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科协主要负责同志签发。
       (2)推荐工作总结。
       (3)各申报单位和个人的推荐表和相关资料。包括汇总表、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表、综合评分表,以及各单位、个人申报的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报送的“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正式推荐名单、推荐表均须经分管或联系科协工作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领导同意并签字。
       (4)已获省级或者国家级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本次申报时必须提交上一次表彰后的专题总结材料,包括资金使用决算、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
       (二)报送时间、方式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务必于2015年12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份邮寄至省科协科普部,同时报送电子版。推荐申报材料所需表格可在省科协网站“科学普及”栏目下载。
       六、   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是省科协贯彻中央、省委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精神和中国科协有关要求,践行“三严三实”、促进科普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行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财政局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实施。
       (二)严密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科协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各县(市、区)要严格标准、程序,优中选优,推荐上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按照要求,保证评选条件公开、评选程序公明、评选结果公正,在推荐上报时须经分管(联系)科协工作的市领导同意并签字。省科协、省财政厅将加强监督,坚决杜绝推荐程序和条件不符合规定、弄虚作假现象,否则一经查实,即行取消该地当年推荐的相关名额,并相应调减下一年的推荐名额。
       (三)加强监管。要按照《河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预算、审核、资金监管等,实行全程监管和动态管理;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和个人奖金支出,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支出,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支出,与基层科普活动无关的其他支出。省科协、省财政厅将进行抽查、评估、验收,对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完不成工作进度的,要追回相应专项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取消或核减该地下一年度的分配名额。
       (四)强化宣传。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把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结合起来,与提高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公众科学素质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广泛培育典型。要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扩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社会影响。
       联系方式:
       河南省科协科普部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联系人:祁长河 孔德杰
       联系电话:0371-65707551
       电子信箱:henankepu@163.com
       “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基层科普服务提升计划”
       联系人:祁长河  赵德生  李二静
       联系电话:0371-65707551 65709215
       电子信箱:kphn2012@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53号1号楼
       邮政编码:450008
       河南省财政厅教科文科技文化
       联系电话:(0371)65808626       
 
       附件:1.2016年河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荐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综合评分表
 
 
 
                                            河南科学技术协会     河南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24日

739_151127_附件111.doc

供稿人:河南省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