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6年省科协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确保各项业务工作的及时、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方法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围绕“拓展提升”的主题和“建载体、搭平台、创新体制机制”的工作要求,对本年度拟开展的工作进行谋划、论证,所谋划、论证的工作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按照“以工作定项目、以项目定经费”的原则,编制本部门2016年项目经费预算。
二、编制原则
(一)科学谋划、明确任务。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准确把握省科协党组关于2016年省科协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自身的职责定位,确保编制的项目经费预算贴近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体现科协工作的优势和特点,符合科协事业拓展提升的现实需要。
(二)量力而行、务求实效。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切实把握省科协的财力状况和工作任务的承受能力,确保编制的项目经费预算行得通、推得动,符合出实招、干实活、求实效的要求,能够取得显著的工作成效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三)遵章守制、合理规范。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切实把握国家及我省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确保编制的项目经费预算符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要求,符合省财政的各项经费支出定额标准。
三、相关事项
(一)根据省财政厅项目经费预算绩效考核的要求,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编制的项目经费预算要有明确的绩效考核目标、具体的项目实施内容和时间进度安排,同时部门项目经费预算总体支出安排要符合6月底前完成60%以上、9月底前完成80%以上、11月底前基本支付完毕的省财政预算执行要求。
(二)根据《河南省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机关各部室、各全供事业单位需单独编制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并按照“分项核算、总量控制”的原则确定预算规模,不能简单的按照“支出定额标准×人数×天数”的方式编制预算。
(三)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自今年起按照机关在编在职人员每人每年办公费2800元、印刷费350元、差旅费8060元的定额标准,核定机关各部室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预算。因机关办公费定额标准不含邮寄及办公电话费用,机关各部室邮电费暂按机关在编在职人员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核定。上述经费预算由计财部会同组织人事部统一编制。
(四)为便于预算的执行与管理,机关各部室办公费、印刷费 、差旅费支出实行分项核算、综合使用;全供事业单位办公费定额标准、编制方式及保障范围维持不变。
(五)为进一步规范省科协办公家具及通用办公设备的购置与管理,机关及全供事业单位办公家具及通用办公设备购置预算由办公室统一编制。机关各部室、各全供事业单位如需购置办公家具及通用设备,应向办公室提出购置申请,并由办公室按照省直部门办公家具及通用办公设备购置规定统一购置。
四、工作要求
(一)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加强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工作逐项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人员,编制上报的项目经费预算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二)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工作以填报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表1、2、3、4,省科技馆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仅填附表1、4)的方式进行,填报的各项内容要主题明确、要素齐全、结构清晰,对于内容杂乱、随意拼凑的项目经费预算将不予受理。
(三)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务必于1月25日前,将部门相关预算表一式两份报送至计财部,同时发送电子文本,逾期不再受理。本通知相关电子文本可在省科协网站计划财务栏目中下载。
联 系 人:唐廷斌 蔺晓波
联系电话:(0371)65709216 65707527
电子信箱:hnskx@126.com
附表:1.工作项目经费预算表
2.会议项目经费预算表
3.培训项目经费预算表
4.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