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上级文件精神的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能力,着力拓展提升科协工作,根据党组要求,办公室起草制定了《河南省科协阅文工作制度》,已经省科协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科协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河南省科协阅文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的原则,切实改进机关学习工作,提高科协干部站位全局思考谋划与推进工作的能力,提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能力,着力拓展提升科协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阅文重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紧密结合科协工作实际,学好用好政策精神,深入思考,研究提出改进科协工作的建议。
第三条 阅文范围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中国科协及省委、省政府印发的非涉密文件,以及与科协工作相关的领导讲话等文件资料。
第四条 阅文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第五条 阅文地点为省科协机关办公楼三楼机要室。若地点变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六条 省科协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应按照党组要求,及时到阅文室阅读学习相关文件。
第七条 上级机关下发的机要文件按规定的发放范围和阅读范围执行,不得越级阅文。
第八条 阅文人员阅读文件需在阅文室内进行,不得将文件带离阅文室。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的,应办理借阅手续,阅完后及时归还。
第九条 阅文人员不得擅自将文件涂改、圈划、抽换、批注、污损、折皱,文件阅后要及时归还文件管理人员并在阅文登记表上签字。
第十条 办公室为阅文工作的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阅文管理与服务工作,定期梳理汇总需阅文件,组织好阅文工作。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