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和全国“科技三会”精神,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发展,根据《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和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科协将开展新一批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和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第二章认定标准的相关机构,且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获得省相关部门、全省学会或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级科协认定命名的科普教育基地,可申报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部分科普教育业绩突出,社会影响力大,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可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或全省学会、省相关部门直接推荐申报。
(二)申报及命名办法
1、申报。拟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见附件1),(可通过省科协网站www.hast.net.cn“科学普及”栏目下载)和反映本单位基本情况或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视频等其他相关材料。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科普工作情况、近期发展规划等。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和其他相关材料的提交时间截止到2016年11月25日。
2、推荐。全省学会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作为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系统和本地区的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同时将签章完备的纸质申报书、推荐函和其他相关材料报省科协。
3、审核与命名。省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适时组织实地考察,向通过评审的单位颁发“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牌匾和证书。此次认定的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命名时间为2016年-2020年。
二、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和推荐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第二章认定标准的相关机构(获得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或按本《通知》申报拟由省科协命名的2016年度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且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获得国家相关部门、全国学会或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与命名,可申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部分科普教育业绩突出,社会影响力大,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可向省科协直接申报推荐。
(二)推荐。省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中国科协推荐。
申报和推荐请参照中国科协《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的具体要求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拟申报单位要主动联系所在科协、学会,了解国家科普政策,改进本单位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推进科普信息化发展。
(二)各全省学会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应高度重视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沟通协作,积极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指导本系统和本地区拟申报单位发挥科普功能,提升科普能力,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推动科普社会化。同时,要认真审核,择优推荐,提升科普教育基地发展质量,提高科普教育基地品牌的影响力。
(三)省科协将对已命名的基地加强督导管理,每年对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年度考核。大力宣传年度考核优秀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支持其开展特色科普活动,鼓励进一步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持续发挥科普教育功能,面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服务。省科协将编印科普教育基地发展成果画册。
(四)示范期为2012-2016年的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需重新申报。
为贯彻落实《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和全国“科技三会”精神,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发展,根据《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和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科协将开展新一批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和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第二章认定标准的相关机构,且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获得省相关部门、全省学会或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级科协认定命名的科普教育基地,可申报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部分科普教育业绩突出,社会影响力大,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可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或全省学会、省相关部门直接推荐申报。
(二)申报及命名办法
1、申报。拟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见附件1),(可通过省科协网站www.hast.net.cn“科学普及”栏目下载)和反映本单位基本情况或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视频等其他相关材料。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科普工作情况、近期发展规划等。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和其他相关材料的提交时间截止到2016年11月25日。
2、推荐。全省学会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作为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系统和本地区的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同时将签章完备的纸质申报书、推荐函和其他相关材料报省科协。
3、审核与命名。省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适时组织实地考察,向通过评审的单位颁发“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牌匾和证书。此次认定的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命名时间为2016年-2020年。
二、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和推荐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第二章认定标准的相关机构(获得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或按本《通知》申报拟由省科协命名的2016年度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且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获得国家相关部门、全国学会或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与命名,可申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部分科普教育业绩突出,社会影响力大,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可向省科协直接申报推荐。
(二)推荐。省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中国科协推荐。
申报和推荐请参照中国科协《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的具体要求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拟申报单位要主动联系所在科协、学会,了解国家科普政策,改进本单位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推进科普信息化发展。
(二)各全省学会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应高度重视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沟通协作,积极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指导本系统和本地区拟申报单位发挥科普功能,提升科普能力,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推动科普社会化。同时,要认真审核,择优推荐,提升科普教育基地发展质量,提高科普教育基地品牌的影响力。
(三)省科协将对已命名的基地加强督导管理,每年对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年度考核。大力宣传年度考核优秀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支持其开展特色科普活动,鼓励进一步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持续发挥科普教育功能,面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服务。省科协将编印科普教育基地发展成果画册。
(四)示范期为2012-2016年的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需重新申报。
(五)为促进科普信息化,鼓励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加强科普中国e站建设,加快科普中国、科普中原云等品牌科普信息化资源的落地应用。为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科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鼓励传媒机构申报科普教育基地。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西森 孔德杰 江曼
通信地址:郑州市花园路53号1号楼省科协科普部
电 话:0371-65707551
电子邮箱:kepuhenan@126.com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西森 孔德杰 江曼
通信地址:郑州市花园路53号1号楼省科协科普部
电 话:0371-65707551
电子邮箱:kepuhenan@126.com
附件:1、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2、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传媒服务类)
河南省科协
2016年10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