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保障省科协各项业务工作及时、有序开展,现就2017年省科协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方法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围绕“建载体、搭平台、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拓展提升科协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按照“以工作定项目、以项目定经费”的原则,依据本部室(单位)编制的2017-2019年财政规划,研究提出2017年本部室(单位)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建议。
二、编制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工作要紧紧围绕省科协的中心工作,准确把握省科协“十三五”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自身的工作职责,确保编制的项目经费预算能够充分体现出科协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优势和特点。
(二)科学谋划、协调发展。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工作要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亮点工作的持续推进、短板工作的积极提升和创新工作的不断拓展,确保编制的项目经费预算能够充分满足科协工作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
(三)量力而行、务求实效。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工作要切实把握省科协的财力状况和工作任务的完成能力,确保编制的项目经费预算行得通、推得动,符合出实招、干实活、求实效的要求,能够取得显著的工作成效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遵章守制、厉行节约。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工作要切实把握国家及我省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确保编制的项目经费预算符合相关经费支出标准及限额,符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要求。
三、编制要求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规模原则上不得突破2016年预算规模的1.2倍,总体支出进度安排符合6月底前完成60%以上、9月底前完成80%以上、11月底前基本支付完毕的省财政预算执行要求。
(一)工作项目支出。根据省财政厅项目经费预算绩效考核的要求,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编制的工作项目经费预算需明确具体的绩效目标、实施内容和时间进度安排。
(二)会议培训支出。机关各部室、各全供事业单位需按照我省会议培训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逐项编制会议费、培训费预算。编制过程中,需按照“分项核算、总量控制”的原则精准核定预算规模,不能简单的按照“支出定额标准×人数×天数”的方式编制预算。
(三)设备购置支出。机关各部室、各全供事业单位2017年如需购置办公家具及通用设备,应在本次预算编制工作中向办公室提出购置申请,由办公室按照省直部门办公家具及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及要求统一编制经费预算。
机关各部室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以及全供事业单位办公经费预算由计财部会同组织人事部依据相关标准及要求统一编制。
四、材料报送
(一)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工作以填报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表1、2、3、4,省科技馆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仅填附表1、4)的方式进行,填报的各项内容要主题明确、要素齐全、结构清晰。
(二)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将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人员,项目经费预算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部门公章。
(三)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部门相关预算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计财部,同时发送电子文本到计财部邮箱。相关电子文本可在省科协网站计划财务栏目中下载。
联 系 人:唐廷斌 梁杰
联系电话:(0371)65707527 65709216
电子信箱:hnskx@126.com
附表: 1.工作项目经费预算表
2.会议项目经费预算表
3.培训项目经费预算表
4.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