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科技三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建设中西部地区科技创新高地、成为创新型省份、建设经济强省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省科协、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联合实施“河南省科普信息化工程”,旨在打造一个资源集成、传播快捷、覆盖城乡、普惠共享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科普信息化水平,增强精准推送服务能力,有效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进程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为扎实推进“河南省科普信息化工程”实施,省科协专门设立河南省全媒体科普传播中心,负责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和资源开发等工作。为汇聚高校科技人才和科普创作资源,省科协、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决定面向全省高校遴选“河南省全媒体科普传播中心创作基地”(以下简称“创作基地”),建设全媒体科普传播中心的人才库、资源库,夯实工程实施的基础。现将申报创作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
“河南省科普信息化工程”主要任务是搭建信息精准推送服务平台,通过创作科普节目、开发科普资源、建设播控平台和数字播放终端,构建向全省城乡居民定时定向推送科普节目的立体科普传播体系,使科普知识“进村、入户、到人”。河南省全媒体科普传播中心下设三个频道,即:《科普之声》广播频道、《科普全方位》电视频道和《科普新天地》大屏频道。
二、目标任务
遴选部分高校设立“河南省全媒体科普传播中心创作基地”,创作基地按照年度任务要求,每年选派专家、学生到河南省全媒体科普传播中心进行科研实习和创新创业创作,完成科普信息化工程《科普之声》、《科普全方位》、《科普新天地》等频道所需节目的策划与创作,同时还将承担中国科协数字化项目研发和节目制作任务。
三、申报条件
“创作基地”申报主体为我省高等学校,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新闻传媒、播音主持、影视制作、多媒体信息等相关专业。
(二)在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取得突出成绩。
(三)具有从事科普工作、服务公民素质提升的意愿。
四、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高校可直接向省科协申报。申报单位须填写《河南省全媒体科普传播中心创作基地申报书》(见附件)。
(二)评审
省科协、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采取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方式确定“创作基地”。
五、管理与服务
(一)省科协、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为获批的申报单位授予“河南省全媒体科普传播中心创作基地”。
(二)根据三类频道播放节目需求向“创作基地”下达年度创作任务,“创作基地”应根据要求,完成相关节目的策划、创作工作。“创作基地”在三个平台播放期间拥有节目的署名权,省科协拥有作品的使用权和修改权。
(三)支持“创作基地”创作的作品申报相关奖项。
(四)河南省全媒体科普传播中心将作为“创作基地”所在高校大学生的实习科研基地,接受“创作基地” 所在高校大学生全日制驻中心实习。
(五)每年对“创作基地”进行一次性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给予创作经费支持。
(六)将发挥“创作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创作基地的宣传,通过大众传媒、展示交易会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和推介,开展经验总结与合作交流,支持“创作基地”参加全国科协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活动。
六、其他事项
请于2017年2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扫描件(已盖章),或直接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寄至省科协科普部,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方式
省科协
联系人:邓西森 文成峰 刘记强 李二静
电 话:0371-65707551,69333596,65729799,65709215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53号1号楼107室
邮 箱:chuangzuojidi@163.com
省财政厅
联系人:王庆杰
电 话:0371-65808626
省教育厅
联系人:刘在坤
电 话:0371-69691767
附件:《河南省全媒体科普传播中心创作基地申报书》
省科协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