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科协发组字〔2014〕98号)和《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17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6〕38号)精神,河南省科协负责组织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省学会),有关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开展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按照《河南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和名额
1.根据中国工程院有关规定,候选人可以通过院士提名和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提名两条途径推选。
2.河南省科协推选的院士候选人由全省学会、有关高校科协、企业科协推荐,各单位推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不受理院士候选人本人申请。
3.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提名、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提名。
二、推选候选人标准和条件
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关于学术团体提名院士候选人的要求。
1.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河南工作并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推选为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人选。
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各单位的推荐范围。
2.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3.凡2011年、2013年、2015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7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三、推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确保公信力。
2.严格执行《河南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回避制度、投诉处理、保密制度、行为规范的规定。违反规定的,推选工作无效,并按照惩戒机制进行惩戒。
3.各单位要对提交的候选人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不实信息。
4.充分尊重各推荐单位的自主推选权,切实发挥学术团体第三方评价作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推选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推选工作的公正性。
四、报送材料内容
推荐单位应根据中国工程院的要求,提供候选人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件。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确有无法回避的涉密材料,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的保密规定》执行,通过机要渠道另行报送。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选资格。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21份,其中原件6份,《提名书》内容要进行脱密处理。原件由候选人签名,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光盘一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提名书》电子文件。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和使用说明书及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可登陆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或中国科协网站下载、查询。
(3)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1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超过《提名书》中规定数量的附件材料,可提供目录清单。所报材料如需退还,请注明。
(4)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2)纸质件1份。
(5)河南省科协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纸质件3份。
五、报送材料要求
1.所有推荐工作材料和候选人材料应由推荐单位报送,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2.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一致。推荐工作材料缺少或不完整的,报送的候选人材料无效。
3.请于2017年2月7日前报送至省科协。
联系人:
张子方 省科协院士专家工作部(筹)
电话:0371-65707513 13513710685
电子邮箱:yuanshizhongxin@163.com
张惠安 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电 话:0371-65707532 13203709010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53号省科协
本通知及所有附件可在河南省科协网站下载(http://www.hast.net.cn/)
附件:1.河南省科协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荐表
2.同行专家评议表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1月14日
供稿人:河南省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