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科协:
为准确掌握我省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情况,将各地方自主筹资建设的农村中学科技馆纳入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项目,大力加强我省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按照中国科协《关于农村中学科技馆项目建设名单统计核查的通知》要求,省科协决定开展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统计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统计范围为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前,由中国科协、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中国科学技术馆、各级党委政府、科协、企业单位等援建、自建的已建成农村中学科技馆。往后每年如有增加,需重新统计上报名单。
二、统计标准
纳入项目管理的学校科技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科技馆建设在中小学校园内;
(2)馆内实体展项不少于18件;
(3)展出面积不低于60㎡;
(4)定期开放并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5)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
(6)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申请纳入农村中学科技馆项目原则
中国科协、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及中国科学技术馆资助的学校必须纳入项目管理,其他所统计的学校需由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科协与学校确认自愿纳入项目管理,不搞求多贪大。
除中国科协、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中国科学技术馆捐建的学校外,各省自建或筹建的农村中学科技馆,需提供相关资料一份(含学校及科技馆文字介绍、科技馆实景照片2张以及馆内展项列表等)。
四、认定流程
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科协按以上相关要求核实本辖区纳入项目统一管理的所有学校名单,填写《农村中学科技馆公益项目建设名单统计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与各学校相关资料统一于2017年7月5日前报省科协科普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puhenan@126.com。
省科协汇总后,报中国科协。项目方将以资料审核、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各地上报的农村中学科技馆名单进行核查,通过核查的学校将授牌并纳入农村中学科技馆公益项目统一管理。
五、运行管理
为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实施效果,且为评估奖励提供可操作依据,中国科协根据近年来实际运行情况,修订了新的《农村中学科技馆公益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2),现将《办法》同时转发各相关单位,纳入项目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办法》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农村中学科技馆公益项目,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且在各省年度实施情况报告中有所体现。
批准纳入管理后的科技馆需挂名“农村中学科技馆公益项目”,统一纳入中国特色现代科技馆体系,在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官网(网址:http://www.fdstmc.org.cn/)登记注册,定期提交项目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同时可参与项目组织实施的科普活动、教师培训、评估奖励等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西森 孔德杰
联系电话:0371-65707551
联系邮箱:kepuhenan@126.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花园路53号1号楼
附件:1. 农村中学科技馆公益项目建设名单统计表
2. 农村中学科技馆公益项目管理办法
河南省科协
2017年6月16日
供稿人:科学技术普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