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科协:
为促进我省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提升我省学术交流效果,推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2018-2019年,省科协持续实施了百千万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学术活动质量提升工程和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并列支了省财政专项予以资助。为做好2018年度项目考核评估和2019年项目实施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8年有关项目的考核评估准备工作
各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做好2018年专项资助项目收尾工作,确保全面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有项目,准备好项目工作总结、活动图片、典型案例等相关材料,统计好相关数据,认真总结成绩,分析缺点和不足,尽可能形成可推广的经验模式。省科协将于全省学会学术工作会后赴有关省辖市和全省学会调研摸排实际完成情况。
二、做好2019年有关项目实施工作
1.百千万创新驱动助力工程项目。分为“一市一品”产业技术发展大会项目、重点产业发展协同创新项目、企业关键技术协同创新项目三类。对于“一市一品”产业技术发展大会项目,各相关省辖市科协要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同相关职能部门和重点企业进行沟通,围绕地方中心工作需要,摸清产业科技需求,明确大会内容、时间地点、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目标、拟邀请院士专家等筹备方案内容,并积极同相关全国学会联系,适时向省科协汇报大会筹备情况,共同议定大会筹备方案,着力为地方搭建招才引智、招商引资、交流合作的综合型平台;对于重点产业发展协同创新项目,相关全省学会要明确与协作学会联合建立专家团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积极赴省辖市调研对接相关产业,摸清产业发展状况和产业科技需求,起草产业发展研究报告,与省辖市高新区或企业联建重点产业发展协同创新基地,着力破解若干产业共性科技难题;对于企业关键技术协同创新项目,实施单位要针对企业的关键技术难题成立协同攻关团队,签订合作协议,聘任首席专家,明确各方责任和投入机制,建设好企业科协
或协同创新基地等项目对接平台,切实破解企业的关键技术难题。
2.学术活动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分为全国性学术技术交流重大活动项目、全省性学术技术交流重点活动项目和学科与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发布项目。对于学术技术交流活动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河南省学术活动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豫科协办发〔2017〕15号)的要求,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筹备机构,编制筹备方案,做好与省科协、全国学会和省辖市、有关高校和企业等相关单位联系,并于学术活动召开一个月前向省科协汇报筹备方案;对于学科与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发布项目,实施单位要精心组织,成立研究报告起草专家团队,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收集数据资料,起草完善包括我省该学科及产业发展状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全国及国际发展概况、遇到的问题和瓶颈、以后发展的趋势和目标以及决策咨询建议等内容的研究报告。
3.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为三年培养周期,项目单位须按照《河南省科协关于印发〈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科协发〔2017〕108号)要求,根据被托举人特点制定培养方案,建立托举机制,明确重点培养方向、组织机构、扶持模式等,举荐高水平专家,对被托举人依托项目进行全程指导。
三、其他要求
1.务求实效。2019年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明确工作进度安排以及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做好入选项目的各项组织工作,办好活动、办出实效、办出影响、办出品牌。百千万创新驱动助力工程项目、学术活动质量提升工程项目中的产业技术类会议项目,实施单位要着眼促进我省产业升级发展、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通过收集科技需求、邀请权威专家解读、深入企业把脉问诊、举办洽谈对接和招商引资等,签订合作协议,柔性引进专家学者为产业和企业服务,做好持续联络对接工作,推动地方产业发展;学术活动质量提升工程项目中的学术类会议项目,实施单位要着眼于促进我省学科发展和人才成长,积极引进全国学会在我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结合我省学科与产业发展,打造品牌学术活动;学术活动质量提升工程项目中的学科与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发布项目,相关研究报告要成为我省该学科和产业发展的蓝皮书,为我省该学科和产业发展指明发展方向和目标,为地方政府和产业发展提供决策研究建议;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单位要切实做好托举工作,对青年科技人才的研究项目要多指导,为其科技交流需求和科技成果转化需求提供帮助,着力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推动产生一批具有相当影响力的科技成果。
2.加强监管。省科协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并通过组织中期考核、实地调研和召开现场会的形式对2019年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察监督,对项目实施不力的加强督导,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责成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停止项目实施和资助。项目不得无故延期或中止,因特殊原因确需延期或中止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向省科协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或中止;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开展相关支出,不得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不得用于捐款、赞助、罚款、还贷、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基建等与本专项工作无关的支出,并严格执行我省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管理规定。
3.第三方评估。省科协将量化评估指标、明确评估标准,委托第三方对2018-2019年资助项目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联系人:张俊瑞、袁宾
联系电话:0371-65707540
邮箱:hnkxxhb@vip.163.com
河南省科协
2019年5月10日
供稿人:学会学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