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 2020-2022 年收支规划和 2020 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豫财预〔2019〕207号)要求,结合省科协财务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滚动编制省科协2020-2022年收支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项目支出。重点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省科协“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集中财力保障省科协党组确定的重点任务,为实现省科协事业改革发展目标提供财力保障。
(二)滚动调整,强化约束。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列收支规划,新一轮收支规划在上一轮收支规划基础上滚动调整形成。相应年度收支规划约束对应年度预算,年度预算编制在相应年度收支规划框架下调整完善形成。强化预算约束,控制预算规模,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着力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突出绩效,提高效益。按照省财政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工作要求,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对于没有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明确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不断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四)积极稳妥,量力而行。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科协事业发展新要求,支出预算安排区分轻重缓急,抓重点、补短板,清理规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优先保障人员经费、机构运转和重点项目支出。
二、编制内容及要求
(一)事业发展规划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应在2019-2021年事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依据省科协“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并结合国家及我省出台的涉及本部门工作的各类综合及专业规划,研究提出2020-2022年事业发展规划。主要包括:本部门规划期内预期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任务,以及按照“近详远略”原则拟定的分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具体工作任务。
(二)基本支出规划
1.编制依据及要求:2020年基本支出规划依据2019年10月底省科协人员、机构编制等基础信息,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公车改革、支出标准定额等情况编制,并细化形成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建议;2021年、2022年基本支出规划暂按2020年预算建议数编列。
2.编制所需文件资料:(1)省科协机构编制批文、机构人员编制变化批文、人员入(减)编制通知单;(2)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机关、全供事业单位及省科技馆调入、调出人员手续以及新增退休人员手续;(3)机关及全供事业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批文;(4)省科协公务用车改革方案批文。其中,省级文明单位批文由机关党委提供,公车改革方案批文由办公室提供,其余由组织人事部提供。
3.任务分工:(1)人员及公用经费。机关及全供事业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规划由计财部负责编制;省科技馆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规划自行编制,用于弥补人员等基本支出的预计收入全额编列单位支出,经计财部审核后,统一编入省科协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规划。(2)“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维计划明细由办公室负责编制,具体填报表格见附表1、2;因公出国(境)计划明细由国际部负责编制,具体填报表格见附表3。
(三)一般性项目支出规划
一般性项目支出是指用于维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正常运转的支出。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应依据2020-2022年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在2019-2021年一般性项目支出规划的基础上,形成2020-2022年一般性项目支出规划。具体编制要求如下:
1.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应根据近三年来部门预算实际支出情况以及规划年度工作任务量,编制本部门一般性项目支出规划。经费编制规模原则上不得突破2019年本部门原预算规模。为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部门编制的项目数量(不含会议、培训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
2.根据省财政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单独编列的要求,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应按项目支出类别,以填制一般性项目支出汇总表、工作项目支出明细表、会议项目支出明细表、培训项目支出明细表的方式编制一般性项目支出规划,具体填报表格见附表4、5、6、7。
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机关各部室、各全供事业单位项目支出中不得编列政府采购支出。如需安排政府采购支出应向办公室提出采购申请,具体包括采购内容、理由及资金规模等,并由办公室汇总后商计财部统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四)专项资金规划
专项资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由省财政安排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省科协2020-2022年专项资金规划在分析评估2019-2021年专项资金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完善调整2020、2021年专项资金规划,研究提出2022年专项资金安排建议的方式编制。具体编制要求如下:
1.已列入2020、2021年规划的专项资金。目前,省科协列入2020、2021年规划的专项资金项目有省科技馆新馆建设、百千万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学术活动质量提升工程、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科普信息化工程、基层标准化科普示范场所建设、科技智库建设、中学生英才计划、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中国流动科技馆河南巡展。承担上述专项资金项目执行任务的部门要根据政策变化、预算执行等情况重新审视原安排专项资金是否确需纳入、是否需要调整项目安排年度及分年度规划金额等。如需调整,相关部门应提供调整依据、理由和调整建议。其中,列入2020年预算的专项资金项目,相关部门需填制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表8),涉及项目评审的专项资金还需将项目评审方案报送至计财部。
2.新纳入2020、2021年规划的专项资金。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申请新增列入2020、2021年规划的专项资金应符合省财政关于列入专项资金规划的六个准入条件,即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能高度相关、属省级财政支出保障和支持范围、绩效目标明确、规划期内可实施且有具体分年度资金安排建议。如需列入2020年预算还需符合三项要求,即已具备开工和实施条件、能细化到执行单位和项目、预算年度可支付完毕。部门(单位)申请新增专项资金须提供项目申报表(见附表9),内容包括新增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绩效目标、投入领域、分配办法、分配依据等内容。
3.2022年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在评估调整2020、2021年专项资金规划的基础上,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搜集整理涉及2022年规划的政策,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科协规划期预期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结合自身职能定位,依据列入专项资金规划的六个条件研究提出2022年专项资金规划应保障项目的安排建议。
三、编报程序和资料报送
(一)编报程序
1.部门建议阶段(7月31日前)。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围绕自身工作职责,收集规划期内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批准实施的规划和政策,围绕省科协“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本部门2020-2022年事业发展规划、一般性项目支出规划以及专项资金规划,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业务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计财部审核汇总。
2.汇总编报阶段(8月10日前)。计财部在审核汇总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2020-2022年事业发展规划、一般性项目支出规划和专项资金规划的基础上,编制省科协2020-2022年事业发展规划、一般性项目支出规划和专项资金规划,经党组会议审定后报省财政厅审核。
3.修订完善阶段(10月底前)。计财部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分年度支出控制数和专项资金安排意见,会同相关部门修订完善省科协2020-2022年财政规划,并细化形成2020年省科协部门预算建议,经党组会议审定后报省财政厅审核。
4.批复告知阶段(2020年2月)。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算和后两年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计财部下达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项目经费并告知后两年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二)资料报送
按照省财政厅的工作部署,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2020-2022年财政规划编制资料分两次报送。
1.7月31日前,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须向计财部报送2020-2022年事业发展规划、一般性项目支出规划、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对于新增纳入2020、2021年规划的专项资金项目,相关部门还须报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并提供专项资金设立的政策依据文件。
2.9月30日前,办公室、组织人事部、机关党委、国际部应根据省财政有关基本支出规划编制要求,向计财部提供工资、三公经费等基本支出相关资料及支出规划表格。
3. 9月30日前,相关部门根据省财政提出的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对申报的专项资金申报文本进行修订完善,并报计财部审核。
上述材料一式二份,A4纸打印或复印,同时发送电子文本(相关政策文件需扫描为PDF格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规划编制工作事关省科协未来三年发展大局,涉及面广、环节多、任务重、时间紧,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内部配合协作,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本部门(单位)的编制工作。
(二)做好沟通衔接。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中国科协对口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收集对口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编制情况,了解各类改革政策动向,涉及财政资金支持的要及时向计财部反馈,提出资金需求及分年度安排建议。计财部在编制过程中要主动与各部门(单位)沟通衔接,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省科协2020-2022年财政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三)及时上报资料。财政规划编制需要基础材料多、数据量大,且各个阶段环环相扣,任何一个工作环节的滞后都会影响整个编制工作,尤其是部门建议阶段更是直接决定着整个财政规划的编制质量。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时间观念,细化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狠抓落实,确保全面、翔实、及时上报规划编制的各项资料。
联 系 人:唐廷斌 蔺晓波 张惠安
联系电话:65707527、65709216
电子邮箱:hnskx@126.com
附表:
1.公务接待计划明细表
2.公务用车运维计划明细表
3.公务出国(境)计划明细表
4.2020-2022年一般性项目支出汇总表
5.2020-2022年一般性工作项目支出明细表
6.2020-2022年一般性会议项目支出明细表
7.2020-2022年一般性培训项目支出明细表
8.2020年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9.2020-2022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河南省科协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
供稿人: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