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省科协干部职工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抵制网上不文明行为,净化网络环境,树立网络文明新风,结合省科协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省科协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三、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不得泄露党和国家机密。
四、要自觉遵守《文明上网八项基本准则》、《文明上网自律公约》,以实际行动捍卫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
五、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
六、禁止使用软件或硬件方法窃取他人密码,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禁止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它恶作剧行为。
七、要增强网络道德意识,知荣辱、辩是非、施美德,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不发表任何诋毁国家、政府、党的言论,不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
八、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在网络上浏览和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反动等有害网页和信息。
九、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十、工作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和使用QQ、微信等聊天工具进行私人聊天。工作时间不得玩游戏、看电影、看股票、网上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一、有违反上述规则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者,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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