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科协,各企业科协、高校科协:
按照《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方案》,现就申报2020年度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科协、企业科协和高校科协可按学科通过相应全省学会申报,组成联合培养团队。
二、申报数量
每个全省学会可申报3个项目人选。
资助数量
本年度遴选60人,按项目予以资助。
资助金额
每个项目资助5万元。
五、申报条件
1.被托举人的遴选条件:
35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在我省工作的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科学类的一线科技工作者。
主持或主要承担所申报科研项目。
④已获其它财政资助项目的不得申报。
2.申报单位应具备条件:
托举团队。组建由相同及相关专业领域省内外专家组成托举团队,对被托举人的学术研究与发展路径进行指导。
经费保障。为本项目配套相应的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申报方式
1.各申报单位登录省科协网--综合服务平台--《河南省科协专项资金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
2.将省科协网上审核通过的《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省科协学会学术部。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53号1号楼113室
联系电话:0371-65707138
联系人:王永钢
附件: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评审细则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9月21日
附件
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评审细则
根据《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评审细则。
一、组织领导
由省科协组织评审。
二、评审机构
成立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省科协相关领导组成。
三、评审内容
1.被托举人培养前景。被托举人从事的研究,应是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科技创新主攻领域。已获其它财政资助项目除外。
2.项目申报单位工作基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发展的综合实力,具备愿意指导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省内外专家队伍。
3.托举方案可行性。项目申报单位托举方案的工作思路、发展重点、培养目标、组织保障、资金使用等内容应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培养路径、举措符合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规律。
4.预期效果。项目申报单位工作目标清晰明确,涵盖有发表论文、发明创造、出版专著等,能够反映青年科技人才借助本项目取得的成绩。
四、评审程序
1.审阅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书。
2.评委会成员综合申报材料,进行投票。
3.计票确定资助项目数量。
4.评审结果在省科协网站公示3天。
5.公布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名单。
五、实施管理
1.项目周期为两年。项目实施单位须向省科协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资金使用情况。
2.项目总结。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须提交项目总结,包含项目绩效以及被托举人成长情况评估等内容。
3.成果应用。鼓励对项目成果推广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供稿人:学会学术部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