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协、农技协,济源示范区科协、农技协,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国科协、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促进农技协组织转型升级,加强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科技人才培育,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按照中国农技协要求,河南省农技协决定开展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小院建设背景
“科技小院”是由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农业大学张福锁院士团队创立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技术服务、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新模式,由涉农的科技人员团队直接驻扎在农村生产第一线,“零距离”持续性地指导当地农民、企业和政府,推进了农业提升发展质量和乡村绿色发展,为提升农民科学素质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贡献。自2009年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科技小院得到了快速发展,在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模式创新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和农村生产关系发展,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申报主体
全省各级农技协组织,以及农技协组织创办的合作社、涉农企业等。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内部管理规范,有符合本会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并能开展相应的业务活动,热心农技协事业,能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的各级农技协组织,或农技协组织建立的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单位。
(二)有一定的产业优势,有主推的品种、技术或示范区,常年开展科技服务活动,覆盖范围广,成效显著。
(三)具备专家、工作人员开展科研的食宿、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能保障日常的生活起居,具有基本的办公条件和必要的交通工具及相关的培训设备,并提供一定资金保障。
(四)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常态化科技服务活动,解决当地产业发展中难题,形成具有价值的科研成果或报告、论文等。
四、有关要求
1. 请各省辖市按照《河南省科技小院申报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结合基层农技协工作情况和产业发展实际,推荐1个具备条件的农技协组织,填写《河南省科技小院申请表》(附件2),并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盖章的纸版申请表和电子版发至河南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对于各地报送的创建候选单位,省农技协将结合农技协组织建设、当地产业发展、工作基础等因素,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认定一批科技小院,支持其开展科研、培训等科技服务工作。
3.在各地科技小院建设工作基础上,将择优推荐创建“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加入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联盟,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4.优先支持入驻中国农技协“智慧农技协”平台的基层农技协组织。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孔德杰
联系电话:0371-65707551
邮 件:henannjx@126.com
附件:1. 《河南省科技小院申报与管理办法(试行)》
2. 《河南省科技小院申请表》
河南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020年6月 日
附件1
河南省科技小院申报与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小院”是农业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和人才培养的新模式,由涉农的科技人员团队直接驻扎在农村生产第一线,“零距离”持续性地指导当地农民、企业和政府,推进农业提升发展质量和乡村绿色发展,提升农民科学素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申报条件
第一条 申请主体为各级农技协组织、农技协组织创办的合作社、农业企业或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等具有法人资格,内部管理规范,有符合本会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并能开展相应的业务活动,热心农技协事业,能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的单位;需征得各级科协的同意,遵循相关规定、法律法规。
第二条 每个申报科技小院的主体,要提供用于科技小院的运行的基本费用,主要为科技小院工作人员和专家的工作支出,如生活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印刷费及必要的材料费和测试费等。
第三条 申报主体需能提供一个科技人员居住的小院,保障日常的生活起居,配备有基本的办公条件和必要的交通工具及相关的培训设备。同时提供一个核心技术研究和示范田,用于技术研究与示范。
第四条 名称格式统一为:河南省××(地域)××(专业或行业)科技小院
申报流程
第五条 各申报主体需填写《河南省科技小院申请表》,由各省辖市审核后择优向省农技协推荐拟建科技小院名单,由省农技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为合格科技小院授牌。
第六条 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将组织对科技小院人员进行培训,并指导科技小院建设,各省辖市科协、农技协负责监督科技小院的运行。
组织管理
第七条 科技小院选任1名院长,实行院长负责制,负责科技小院的运行管理等事项。
第八条 每个科技小院建立主推的品种、技术或产品示范区及现场观摩培训区,并做好示范区日常运行情况记录。
第九条 对优秀的科技小院将给予表彰,对于运行不合格的建议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摘牌。
附件2
河南省科技小院申请表
拟建科技小院名称 | 地点 | ||||||
申报主体名称 | 申报主体单位性质 | ||||||
主体负责人 | 姓名 | 学历/职称 | 手机号 | 邮箱 | 微信号 | ||
通讯地址 | |||||||
申报主体情况简介 | |||||||
筹建科技小院现有条件 | (配备有基本的办公条件和必要的交通工具及相关的培训设备。同时提供一个核心技术研究和示范田,用于技术研究与示范。)其他条件可另纸 | ||||||
申报主体意见 | |||||||
县(市、区)科协意见 | |||||||
省辖市农技协(科协)意见 | |||||||
省农技协 审核意见 |
供稿人:科学技术普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