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协,济源示范区科协,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原科普讲坛项目实施办法》《“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科协
2020年5月29日
中原科普讲坛项目实施办法
中原科普讲坛是省科协面向社会设立的常态化公益性科学传播平台。为加强对中原科普讲坛项目的管理,进一步推进中原科普讲坛项目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河南省科协科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政治导向,以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提高广大人民科学文化素质为宗旨,以著名专家学者科普报告、科普讲座为支撑,统筹优质科普资源,通过线上线下广泛传播,扩大科普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满足公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科学文化需求,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为深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提供坚实的全民科学素质基础。
二、讲坛主题
讲坛主题应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科普文化需求,结合重大科技成果、科技热点事件、科学现象解析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与科学相关的公共卫生、生态环保、防震减灾等热点、难点话题确定,内容应贴近百姓、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科学、前沿、严谨、健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科学性、社会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有益于提升公众科学意识和科学素质,有利于营造支撑科技和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讲坛主讲人
一般应是某一行业、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可包括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内外某一领域的资深专家学者或知名专家学者,国家或省科普专家库专家,国家一级学会秘书长及以上人员,省级学会副理事长(副会长)及以上人员,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级技术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讲坛管理
1.讲坛由省科协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主办。有关省辖市科协、全省学会、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申报承办。讲坛时长一般要求3个小时左右,可包括科普报告、现场访谈、互动交流等环节。
2.省科协负责讲坛的指导、组织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1)对讲坛进行整体策划和统筹安排;(2)提出讲坛选题方向并组织申报;(3)论证、确定讲坛承办单位;(4)对讲坛举办情况进行评估和验收管理。
3.承办单位具体负责讲坛活动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职责是:(1)根据申报通知提交承办申报书;(2)负责讲坛场地确定、专家邀请接待、讲坛预告文件、参与人员组织等;(3)对讲坛进行视频直播或录播;(4)整理讲坛音像资料和观点意见等成果并进行开发利用。
4.加强讲坛信息管理。承办单位在举办讲坛时,应提前两周将讲坛相关信息报告省科协统筹安排确定期次。讲坛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应及时总结讲坛举办情况,建立讲坛资料档案,并将讲坛有关宣传信息、图片、视频及观点意见等资料报送省科协。
5.为打造品牌,增强讲坛的辨识度和影响力,统一使用省科协提供的中原科普讲坛标识。
五、讲坛经费
1.省科协对讲坛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同时,鼓励承办单位为讲坛提供相应配套经费。
2.讲坛经费应确保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专家邀请、场地租用、现场直播、新闻宣传等。经费使用应遵守相关财务规章制度。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由省科协科普部负责解释。
“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实施办法
“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项目是省科协为有效整合科普服务资源,推动科技志愿服务品牌化建设而设立的科技志愿服务工作平台。为加强对“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项目的管理,推动“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化、规范化、长期化发展,把“i科普”打造成特色鲜明、群众受益、广泛认可的科技志愿服务品牌,根据中国科协《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科协科普项目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为载体,通过典型指导、资源支持、服务保障, 引导科技工作者和科技组织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园区等,广泛开展以科技惠民、科学普及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志愿服务,着力培育一批有需求、受欢迎、可推广的优秀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全力构建精准、多元、普惠的科普志愿服务体系,全面推动科技志愿服务组织发展,进一步营造支持、参与、热爱志愿服务的社会氛围,切实发挥科技志愿服务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中的积极作用。
二、项目类型
“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项目类型主要包括:
1.科普助力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类。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和反对愚昧迷信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能力。
2.城镇社区科普志愿服务类。围绕提升社区文明程度,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提升社区居民综合素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形成。
3.青少年科学教育志愿服务类。围绕增强青少年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创新和科技传播活动,丰富青少年学生校外科技活动内容,帮助青少年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
4.大型科普活动志愿服务类。围绕活动主题和要求,积极参与学雷锋日、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大篷车走基层等大型活动的科技志愿服务工作,参与基层公共科技文化设施的管理和群众性科技活动的组织等工作。
5.应急救援志愿服务类。围绕防灾救灾、紧急避险、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开展应急科技知识的宣传普及。
三、项目管理
1.“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项目由省科协统筹管理指导。有关省辖市科协、全省学会、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申报实施。
2.项目立项遵循“择优支持、公正合理、平等竞争、激励创新”原则,符合志愿服务有关规定,综合考虑项目的公益性、可行性、实效性及持续性。项目实施后,项目实施单位应结合项目内容通过中国科协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网址:www.stvs.org.cn)注册相关科技志愿服务组织和科技志愿者,发布志愿活动信息。
3.项目实施推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整个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资金使用按预算执行、项目效果按绩效输出。
4.项目验收重点评估项目取得的成效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单位须提交项目总结,项目实施地或志愿服务对象对志愿服务活动的书面证明、评价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照片、录像、相关报道等。对于评估合格的项目,优先推荐参加“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优秀项目评选。对于评估不合格的项目,除组织项目返工以达到合格外,还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5.加强项目信息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项目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实施文字、照片和视频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向省科协报送项目实施相关信息。省科协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媒体向社会宣传项目进展及成效。
6.为打造品牌,增强项目的辨识度和影响力,统一使用“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标识。
四、项目经费
1.省科协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同时,鼓励实施单位为项目提供相应配套经费。
2.项目经费应确保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实现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志愿者培训、场地租用、物品制作、后勤保障、新闻宣传等。经费使用应符合相关财务规章制度。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由省科协科普部负责解释。
供稿人:科学技术普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