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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科技社团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科协所属学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 学会学术部 时间: 2020-12-24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对科技社团工作的领导,促进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国科协关于加强科技社团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及《河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就加强学会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高度重视学会党组织建设。各学会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创新争先行动、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建功立业的重要平台。加强学会党建工作是中央交给科协组织及所属学会的重要政治任务,是科协组织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强党的群团工作、深化科协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保障,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强化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各学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聚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学会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建立健全党组织。各学会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提倡由理事长担任,理事长不是党员的,可从是党员的副理事长或秘书长中产生,如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提请省科技社团党委选派,再按党内有关规定任职。党组织委员任期与在理事会任期同步,理事会换届时党组织应同步调整。学会秘书处已建立党支部的,应向省科技社团党委备案,未建立的应在学会党组织的指导下建立,并报省科技社团党委备案,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原则,参加所属学会党组织活动,暂不具备条件的由省科技社团党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新成立或申请加入科协的学会,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应同步建立党组织,学会变更、撤并或注销时应及时向省科技社团党委报告,并办理党组织变更或撤销手续。


  三、成立学会党组织审批备案程序。


  (一)学会成立党组织应履行以下程序:


  1、党组织成立时应向省科技社团党委呈报关于成立党组织的请示,内容包括:本组织党员人数、目前党组织设置情况;党组织设置的形式、理由;党组织正副书记和委员人选名单及其它需要说明或请示的问题。


  2、省科技社团党委在收到请示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研究通过后下发批文批准成立学会党组织。


  3、学会党组织接到批文后向学会全体党员宣布。


  4、省科技社团党委将学会党组织成立情况上报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备案。


  (二)学会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中正式党员达到3人的应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本着就近就便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并报省科技社团党委备案。秘书处暂没有党员的,可由省科技社团党委选派党建指导员或联络员。


  四、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学会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进学会、进头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强化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建立健全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坚决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努力形成维护科研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恪守科研伦理的良好氛围。


  五、扎实推进实施“三议一公布”工作法。学会党组织前置审议学会“三重一大”事项,对学会的重大人事安排、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先由理事长工作会或秘书长工作会向学会党组织提出动议;再由学会党组织研究,向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提出建议;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根据党组织的提议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并向全体会员公布,确保学会在改革发展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六、以党建高质量促进学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党的领导与学会依法依章程自主办会相统一,深入开展党建强会行动,建立健全学会党组织的会议制度、活动制度、组织制度、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把党建工作贯穿在学会工作各方面。开展与学会发展紧密结合形式多样的党组织活动,与学会业务活动、日常管理、文化建设等相互促进,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灵活性和有效性。完善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工作机制和平台载体,及时了解和准确把握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工作状况和实际需求,积极为科技工作者排忧解难,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履行好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纽带职责的枢纽节点作用。


  七、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学会党组织每年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向省科技社团党委提交党建工作年度报告。省科技社团党委每年开展督查,结合日常掌握等情况对学会党建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整改要求,将考核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省科协将把学会党建工作纳入综合考核评价范围,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将党建工作作为评估重要内容。


  中共河南省科技社团委员会

  2020年12月16日


供稿人:学会学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