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十四五时期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明确了由谁治理、怎么治理、治理成果由谁享有的问题。公民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也是社会治理的受益者,应该在与政府、社会的互动中承担相应的治理责任。
我们要构建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是政府、社会和公民等多元主体平等互动、协同共治,各自承担相应治理责任的动力系统。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就是公民个体现代化及相应的政府和社会现代化互动的过程。社会治理需要多元主体之间的协调、合作、协同以及相互促进,形成“多元共治”的机制。这种机制的形成是以公民个体互动、互惠和集体行动为基础的。这就需要公民具备较强的参与社会事务的能力,才能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应有作用。
人们通过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和处理来认识和解决公共性问题。公民在参与社会、社区等共同体的生活中,对他人采取行动或对他人的行动予以回应,彼此行为不断调适,以此构建出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所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必须重视公民参与。但目前,公民作为治理主体,其参与能力和效度有限。因此,需要为提升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素质和能力寻找可行路径,创新社会治理,进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公民参与社会治理需要具备相应的参与社会事务的意识和参与能力。公民参与能力体现在公民参与的意识和自主性、理性参与的能力、适应新变化新形势新需求的学习能力、对复杂问题进行理性分析与判断的能力、平等协商和沟通对话的能力、社会交往能力以及运用现代化技术和数字化技术参与社会事务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随着新一轮技术革命的兴起,围绕移动互联网、自媒体、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的治理手段也不断发展,对变革既有的治理格局,提升社会治理绩效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治理挑战。与过去治理方式相比,公民需要掌握更多信息化和数字化技术,以及应用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科学素质决定了公民的各项核心能力,是当代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科学素质是连接科技与人、科技与经济、科技与社会、科技与文化的桥梁,对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通过科学素质的培养,公民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能够主动学习、理性质疑、积极创新,并自觉地综合应用所掌握的科学技术知识、方法、思想和精神指导实践。特别是应对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数字化所带来的治理挑战,提高科学素质为公民有效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解决路径。
科学素质作为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民参与社会治理能力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本部分从实证的角度,以2010年、2018年中国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和2013年CGSS调查数据为基础,探讨科学素质对公民参与意识、理性认知和参与行为等的影响。
首先,科学素质提升了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意识,提高了公民对相关科技议题的兴趣。2018年中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发现,具备科学素质的公民对科技类社会议题关注度更高。在具体议题方面,具备科学素质的公民对“科学新发现”“新发明和新技术”“医学新进展”等话题感兴趣的比例分别为80.8%、79.8%和76.6%,而不具备科学素质的公民中,对以上三个话题感兴趣比例分别为73.7%,72.9%和68.9%,均低于具备科学素质的公民感兴趣程度。采用Logistic回归进一步分析科学素质与公民对相关议题感兴趣程度关系发现,具备科学素质的公民对“科学新发现”“新发明和新技术”“医学新进展”等三个话题感兴趣与不感兴趣的概率之比分别是不具备科学素质的公民的2.6倍、2.5倍和1.2倍,这说明科学素质对公民的感兴趣程度有显著正向影响。分析时,在控制变量中加入了教育水平,这意味着公民对“科学新发现”等话题兴趣的提高不是出于教育经历被动塑造的求知习惯,而是与自身科学素质的提高相关。
第二,科学素质提高了公民理性参与社会事务的态度,使公民在应对特定公共事件时更为理性客观。以调查中公民判别信息情况为例,当被问到“当您对网上某个信息产生疑问时,您认为下列哪个方法能最有效地帮您做出判断?”时,具备科学素质的人中,41.1%首选“看证据和结论”的比例,远高于不具备科学素质人群(22.4%);“看专家”的比例(29.3%)也高于不具备科学素质(25.3%)的人,而“看评论”的比例(10.3%)则明显低于不具备科学素质的人(23.1%)。采用OLS回归模型对二者关系分析,科学素质水平对公民选择“看证据与结论”和“看是否有专家认可”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对看“他人评论”呈有负向影响。这表明良好的公民科学素质可以培育理性公民,帮助公民在应对不确定信息时,运用科学方法来认识问题,并且更相信权威的力量。
第三,科学素质增加了人们参与社会事务的行为。结合2013年CGSS调查数据与2010年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分析发现,公民科学素质对公民参与社会事务有显著正向影响。在科学素质水平越高的地区,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积极性越高,更热衷于参与志愿服务、公共事务投票等社会行为。对二者关系进行线性回归分析发现,具备科学素质比例上升一个百分点,万人志愿服务登记人数增加37人,万人参与志愿服务总时长增加7200小时。在对公民投票行为影响方面,各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居民参与投票的概率与不参与投票的概率之比是科学素质更低省的2.06倍。这说明公民科学素质的提升对公民参与社会活动有积极作用。
根据公民在不同科学素质水平下参与社会治理的状况,科学素质与公民参与社会治理意愿、参与能力和社会治理模式之间的层次关系,划分了以公民参与为核心的社会治理模式类型。其中,公民参与意愿、参与能力和参与形式,反映了公民在特定的政策或治理场域中的影响力,社会治理模式反映了政府与社会、公民个体之间的互动模式。不同的公民参与对应不同的社会治理模式,呈现不同的层次特征,具体类型划分见下表。
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类型
科学素质 水平 | 公民 参与意愿 | 公民 参与能力 | 公民 参与形式 | 社会治理模式 |
低 | 低 | 低 | 单一 | 单一型社会治理模式 |
中 | 中 | 中 | 较少 | 动员型社会治理模式 |
高 | 高 | 高 | 多样 | 协同型社会治理模式 |
1.单一型社会治理模式
在公众社会参与程度较低的地区,公众往往被动接受政策和信息,社会组织力量较弱,公众参与形式较为单一。由于科学素质水平较低,对认识、参与公共政策过程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储备不足,难以理性判断、讨论公共信息或议题,对政策和社会治理难以构成影响。这个阶段,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形成单一主体的社会治理模式。
2.动员型社会治理模式
在公众社会参与程度中等的地区,公众具备了一定的科学素质,以及利用科学思维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知识与能力。随着移动互联网、自媒体等新信息技术的普及,公众和社会组织的参与水平和效率得到了一定提升,对政策执行情况构成了一定的反馈影响。然而,政策的议程设置、制度设计、决策过程仍集中于政府组织内部。政府为顺利推行政策,会一定程度征集民意,并动员社会力量进行政策宣传推广。公众在治理中仍处于相对被动的状态。
3.协同型社会治理模式
在公众社会参与程度高的地区,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较高,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也更高,能够利用各类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形式多样的渠道理性地参与公共事务。政府在决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通过多种途径有效、及时地识别和接收社会反馈,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化手段,保障公民的社会参与权利,政府、社会与公民形成良性互动,社会治理的水平更高。
目前,公民作为治理主体,其参与能力和效度并不高。为了实现公民治理的主体地位,需要深化公民参与意识,重塑公民治理主体,把公民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嵌入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多元互动系统。科学素质在培育公民理性、增强公民治理的主体意识、提高公民参与社会治理能力、促进公共政策科学化、推进政府职能转换和增强社会信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必须发挥科学素质在提升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素质和能力的作用,进而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科学素质在构建“参与—信任”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价值
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将有效提高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范围和程度。公民与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积极合作,通过实质性参与社会事务决策过程,将对公共政策产生更多共识,增进政治认同,公民也会更加理解和信任政府在公共事务中的决策行为。随着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的逐步深入,科学素质水平较高的公民将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多领域的社会治理中,发挥社会治理主体更大的作用,逐渐形成公民与政府之间“参与—信任”的良性互动关系,有效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2.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助力社会治理模式的提升和跃迁
科学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新社会治理模式过程中,只有提高公民的科学素质、增强公民意识,才能引导公民自觉参与到社会治理创新中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当今社会治理创新要求“政府建立起一个能够与公民良性互动的社会治理模式”,这样就要求公民积极参加到社会治理中来,在实践中公民自身素质自然就会逐步提升,进一步提升其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形成科学素质与参与能力共同提升的良性循环。科学素质成为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单一”走向“动员”和“协同”的重要变量。
3.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公民科学素质的持续提升,培养了公民理性求真的科学精神,增长了公民的科学知识,唤醒了公民的权利意识和民主意识,形成了公民的理性参与,增进了公众的政治认同,使公民更好地适应公共生活,掌握数字时代下参与社会事务的技能,实现公民作为治理主体的现代化,从而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下坚实的基础。
供稿人:科学技术普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