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协与省政府国资委、省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科协建设、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紧紧围绕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意见》精神,就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科协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企业科协的全面领导,以突出服务功能、建强组织体系、提升创新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企业科协组织和工作覆盖,切实加强企业科协组织、科技工作者和科协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着力完善我省企业科协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培育科技型、管理型、质量型一流企业,为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建设国家创新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知》提出,要构建覆盖广泛、充满活力的企业科协组织体系。一是突出龙头引领。年内力争在全省50个以上国有企业、头部民营企业等,推动成立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企业科协组织,持续为企业创新发展注入新动能。二是坚持模式创新。根据企业(园区)科技人员数量、分布特点等,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方式成立科协组织。三是注重示范带动。组织开展企业科协工作的交流研讨、政策宣讲和经济形势分析等,挖掘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先进经验,大力宣传创新创业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通知》提出,要提升企业科协服务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一是通过实施优势产业科技赋能工程,协助打造跨界协同创新、产学研用合作平台。二是通过实施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对接工程,助力引进培育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三是坚持把服务沉到科技工作者身边、沉到企业生产一线,建设充满归属感、荣誉感、使命感的“企业科技工作者之家”。
《通知》要求,各级科协应宏观统筹企业科协建设,制定总体规划,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长效管理。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工商联要将推动企业科协建设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通知》还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企业科协建立一般程序及需上报材料。
供稿人:朱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