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协关于公布2022年度科普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河南省科协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命名2022年度河南省全媒体科普创作基地的通知》要求,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普与学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省科协决定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科普项目验收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全域科普工作试点
2.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培育
3.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提能
(二)“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行动
1.“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活动
2.河南省首席科普专家工作室
(三)科普助力乡村振兴工程
1.河南省示范农技协
2.河南省农村中学科技馆
3.河南省科技小院
4.河南省科普示范社区
(四)科普融合创新工程
1.中原科普讲坛
2.科普作品出版资助
3.河南省科普短视频大赛
4.“典赞·科普中原”活动
(五)河南省全媒体科普创作基地
(六)科普信息化专项
(七)科普进影院进地铁专项
二、验收内容
1.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获得的奖励,项目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2.经费使用情况,包括资助经费的使用,配套资金的安排等。
3.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情况。
三、验收程序
1.各项目承担单位据实填写《河南省科协科普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科普助力乡村振兴工程项目由省辖市科协统一填写在一份《结项申请书》中即可。全域科普工作试点项目《结项申请书》需报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并加盖市委或市政府公章。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培育项目《结项申请书》需经县(市、区)党委或政府领导签署同意并加盖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公章。
2.省科协组织专家进行绩效评价和内容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要求的予以验收通过。
3.对未验收通过的项目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普与学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予以限期整改等处理。
四、结项材料
1.《结项申请书》。主要包括项目总结报告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项目总结报告控制在3000字以内。
2.财务支出凭证。按《结项申请书》中的项目经费决算明细提供相关财务票据,纸质版提供复印件即可。
3.辅助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图片、视频、媒体报道等资料,其中每张图片像素不小于1M、且配以文字说明;每个视频长度不超过5分钟;相关报道需提供链接地址和网页截图。
4.其他与项目结项验收有关的材料。
五、有关要求
1.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因特殊原因或因验收不合格确需延期的,项目承担单位需向省科协提交加盖公章的延期结项申请,所有项目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
2.各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材料要求格式规范、真实有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
3.结项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报送1份,需按要求加盖公章;同时提交word及盖章PDF版本至邮箱,文件标题统一命名为“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不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不予接收。
4.请于2023年2月13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省科普中心。逾期未报送结项材料且未申请延期的,省科协将通报有关情况至项目承担单位,该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两年内不得再承担省科协科普项目。
省科普中心
联系人:侯家选 马素芹
电 话:0371-65707783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3号1号楼401室
邮 箱:hnycc@163.com
省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邓西森 王丹阳
电 话:0371-65709215
附件:河南省科协科普项目结项申请书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2月27日
供稿人:科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