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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对2023年学会学术专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来源: 学会学术部 时间: 2024-02-29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财政局,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医疗卫生机构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省级科普与学会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豫财科〔2023〕58号)规定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科创中原”行动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豫科协发〔2022〕84号)、《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公布2022年度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通知》(豫科协发〔2021〕125号)要求,省科协决定开展2023年学会学术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部分2023年度“科创中原”行动项目,包括:

  (1)一流学术平台建设提升计划——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交流活动项目,全省性学术交流活动项目,第二届青年科学家论坛项目,第五届海峡两岸暨港澳物流业大会项目。

  (2)优势产业科技赋能工程——“一市一品”产业技术发展大会项目,“百会链千企”科技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科创中原”协同创新服务平台项目,河南省创新方法大赛(中国创新方法大赛河南赛区比赛)项目,河南省企业“创新达人”选树及宣讲活动项目。

  2.2022年度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

  3.上一年度未通过验收的学会学术专项项目。

  二、验收内容

  1.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完成绩效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等。

  2.经费使用情况,资助经费的支出及使用管理等。

  3.项目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4.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情况。

  三、验收程序

  1.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交项目目标及预期成效对照表(见附件1)、项目总结(编写提纲见附件2)、项目经费决算报告(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书面验收资料。

  2.省科协组织专家召开验收会议,以项目任务书为依据,对项目任务、绩效指标和经费预算等内容进行评审,并提出验收意见。

  3.对按期完成任务书约定的各项任务,经费使用合理,提供的验收文件和资料齐全、数据真实的项目,经批准予以通过验收。对验收没有通过的项目予以限期整改等处理。

  四、有关要求

  1.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完成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须向省科协提交项目延期报告(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各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材料要求格式规范、真实有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

  3.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请于3月8日提交至省科协学会服务中心,电子版(Word和加章FDF)请于3月6日前发送至skxxhxm@163.com,文件标题统一命名为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省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联系人:魏平、张怀民

  电话:0371-65700169

  2.省科协学会部

  联系人:杨倩

  电话:0371-65707080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3号4号楼4楼K005室

  邮编:450003

  附件:1.项目目标及预期成效对照表

  2.2023年学会学术专项项目总结编写提纲

  3.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河南省科协
  2024年2月28日

65e062a20fbda.doc

供稿人:学会学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