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单位职工文明行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职工文明观念、文明行为养成,发挥模范引领作用,6月25日下午,内乡县科协组织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会。
会上,组织学习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详细解读了《条例》的内容要点。《条例》从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爱护公物、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维护公共安全、文明饲养宠物、文明社区建设等多个方面明确规定了个人和有关单位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对国家公职人员、教育工作者、社会公众人物、先进模范等群体,明确其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对志愿服务、见义勇为、慈善活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等高尚行为予以大力鼓励与支持,形成文明行为规范体系;对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强化道德作用,确保道德底线,推动全单位道德素质提升。
一言一行树形象,一举一动见文明。通过学习,县科协全体干部职工对《条例》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大家纷纷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争做文明行为的表率,从自身做起,讲文明话、做文明事、行文明礼,真正让文明新风落地生根,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为争创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供稿人:内乡县科协
审核人:省科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