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和省科创委印发的《河南省支持加强科学普及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科普十条”),落实省科协十大精神,扎实推进“科普中原行动”和“科普筑基惠民工程”,推动我省科技馆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省科协决定组织实施卓越农村中学科技馆培育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数量及经费、实施周期
(一)项目名称
卓越农村中学科技馆培育项目。
(二)项目数量
不超过4个。
(三)项目经费
30万元/个。
(四)实施周期
项目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援建的农村中学科技馆和河南省科协支持建设、纳入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管理的农村中学科技馆,且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平台积分居于我省农村中学科技馆前20名(登录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农村中学科技馆平台查询)。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在原有农村中学科技馆基础上,能提供符合农村中学科技馆相关设施摆放要求的场地(200㎡以上)和必要的互联网及其他基础条件。成立科普工作领导机构,至少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1名相对稳定的科技辅导员。建立科技志愿服务组织,至少有3名稳定的科技志愿者。提供农村中学科技馆建成后运行维护经费(含水、电、空调、设备及展项维护维修费用等)、日常展教服务经费及人员经费等日常运营费用等。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省科协、市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省科协有关项目的。
三、项目内容
(一)购置展教展品。充实现有农村中学科技馆展教资源,为创建卓越农村中学科技馆奠定硬件基础。
(二)提升展教能力。提供展教展品相关辅导、科技教育等公共科普展教服务,支撑科普讲座等活动。
(三)培育特色品牌。积极助力“双减”,结合实际每月开展1次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打造1项特色科普品牌;积极参与全国科普日、科技工作者日、科技活动周等大型科普活动3次以上。
(四)拓展科普覆盖。每季度组织本校或周边学校学生参观学习不低于3次;免费向周边居民、其他中小学开放参观;鼓励学校常年开放,学生自由参观。全年接待学生、群众不少于5000人次。
(五)健全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免费开放、管理服务(如参观指引、物品寄存等)、安全保障等各项规章制度。
(六)争创卓越场馆。加强农村中学科技馆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送。落实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农村中学科技馆项目积分管理制度,定期登录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农村中学科技馆平台,常态化上传农村中学科技馆活动信息资料,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平台总积分进入全省农村中学科技馆前10名、全国前50名。
四、申报办法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可根据农村中学科技馆工作实际、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农村中学科技馆积分平台排名情况,结合所在学校意愿,推荐辖区内1所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学科技馆进行申报。
(二)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河南省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格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申报书签章齐全后,报送纸质版至省科协科普部,电子版及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发邮箱。有关支撑材料包括现馆状况、近年活动开展情况、获奖情况、媒体报道、硬件保障等资料(含图片),A4纸打印单独装订,连同申报书一并报送。
(三)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日(以纸质版邮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省科协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网站公布。
(四)项目承担单位与省科协签订合同,经费由省科协拨付给承担单位。
五、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承担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省级专项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省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3.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中学科技馆增加科普展教产品,拓展展教功能,提升科普服务质量。其中,项目经费用于增加科普展教展品的费用不低于85%,供应商应具有一定科技场馆展品生产、布展等资质。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基建、装修、人员工资、补助等与科普工作无关的支出,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二)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省市科协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结项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将采取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联系方式
省科协科普部
联 系 人:王力 孔德杰
联系电话:0371-65707551
电子信箱:henankepu@163.com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53号
附件:《河南省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
河南省科协
2024年11月26日
供稿人:省农技协
审核人:省科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