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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科普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省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 时间: 2025-01-06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协关于公布2024年度科普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要求,按照《河南省省级科普与学会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23〕58号)有关规定,省科协决定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科普项目验收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科普中原”品牌打造专项

  1.“科普中原”书系·科普创作资助支持

  2.“科普中原”讲坛

  3.科普中原·新媒体矩阵建设

  (二)“科普筑基惠民工程”专项

  1.基层科普能力提升

  2.全域科普试点及巩固提升

  3.“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

  4.首席科普专家工作室

  5.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提能

  6.科技资源科普化

  二、结项材料

  1.《结项申请书》。主要包括项目总结报告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项目总结报告控制在3000字以内。

  2.财务支出凭证。按《结项申请书》中的项目经费决算明细提供相关财务票据,以PDF形式作为附件在系统中上传,纸质版提供复印件即可。

  3.其他辅助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图片、视频、媒体报道等资料。其中图片需配以文字说明、相关报道需提供链接地址和网页截图,均以PDF形式作为附件在系统中上传。视频需提前上传至河南省科普资源库,通过审核后在系统内填写相关的作品链接。

  三、验收程序

  1.各项目承担单位登录河南省科协网站--服务平台--河南省科协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河南省科协科普项目结项申请书》(项目辅助材料作为附件上传)。基层科普能力提升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单独填报后,纸质版材料由所在省辖市科协审查并统一报送。全域科普工作项目《结项申请书》需报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并加盖市委或市政府公章。“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项目、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项目《结项申请书》需项目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2.省科协组织专家进行绩效评价和内容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要求的予以验收通过。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填报提交后导出《河南省科协科普项目结项申请书》,将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上传至系统,并于2025年1月21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结项申请书》和附件辅助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或胶装)寄送至省科普中心。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因特殊原因或因验收不合格确需延期的,项目承担单位需向省科协提交加盖公章的延期结项申请。延期结项期限为6个月,延期结项至多不超过2次。逾期未报送结项材料且未申请延期的,省科协将通报有关情况至项目承担单位。延期结项及结项评审未通过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2025年度科普项目。

  2.各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材料要求格式规范、真实有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

  3.2024年度之前未结项的科普项目,也需于2025年1月21日前按要求提交结项资料。评审专家组认为不合格或需要补充资料另行评估验收的,由省科协科普部、省科普中心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及时补充资料,另行组织验收。再次验收仍未获通过,且与原定目标相差较大的,除不可抗拒的因素之外,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继续承担省科协科普项目。

  

  省科普中心

  联系人:马素芹、毛杰惠

  电话:0371-65700208 (8:00—12:00 14:30—17:30)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3号4号楼311

  邮箱:hnycc@163.com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月6日

供稿人:省科协科普部

审核人:省科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