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治社会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对于我们的校园生活来说,法治更是保障同学们健康成长、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坚固基石。为了增强同学们的法治观念,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1月2日,县科协邀请县检察院未检组负责人于兴明检察官,为范县第三小学师生授课。
于兴明检察官从拒绝校园欺凌、防性侵、安全用网、学习“两法”四个方面为学生分享了一些法律知识。重点通过让学生以情景扮演安全的身体接触的情形,教学生自我保护,遇到有人要性侵自己的时候,应该一“呼”二“智”三“记”四“报”。通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未成年人保护法》,知法懂法,为自身成长护航。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同学们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也更加清楚地了解了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希望同学们能够将今天所学铭记于心,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学生。
供稿人:濮阳市范县科协 崔友根
审核人:省科协办公室